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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并經中共連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招考對象為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含高專、高職)畢業以上人員。其中,2020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20年12月2日)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職業資格、職稱證書等。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1984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2日出生)。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20年連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歷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6.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試用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7.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我市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對照招聘單位空缺崗位進行聘用及兌現相應崗位工資待遇。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日9:00至12月4日17:30。
(二)報考方式
報考人員登錄http://www.sydwzl.com/gdqylzsyzp/(2020年連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系統),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
(三)填報崗位
1.報考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實時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核。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1.時間: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2.已完成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招聘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五)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2)進行報考。
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2.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20年12月2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書面證明。
3.服務基層項目期限、退役期限、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結婚證、居民戶口簿、期滿考核合格證書、退出現役證件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即2020年12月2日)。
4.報考“連州市基層服務人員”崗位條件,指我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參加“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且在我市服務或本人屬于連州戶籍(生源)的人員。
5.此次招聘崗位要求連州市戶籍(生源)的,指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連州,或本人在連州工作累計5年以上的人員(在連州當地繳納養老保險滿5年以上)。
6.建檔立卡貧困戶指連州市建檔立卡貧困戶或其同戶口的家庭成員。
7.應屆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技師學院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符合擇業期規定的高校畢業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的擇業期為畢業2年內;博士研究生的擇業期為畢業5年內。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①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②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2019年(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③在報名首日前(即2020年12月2日)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④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正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